責任編輯:王燦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4-05-28
27日上午,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王登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李春田和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調研員林泉出席本次發布會,并就4月底發布的《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監管規定》),針對百姓最關心的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了解,《監管規定》對農業投入品特別是劇毒、高毒農藥和獸藥、化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規范經營、使用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強調要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農藥、獸藥、化肥的使用量,并積極組織開展病蟲害監測預警預報,推廣物理、生物等綠色防控措施,加強對農藥、獸藥經營者、使用者的培訓,提高安全合理用藥水平。
二是圍繞規范農藥、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的經營、使用,設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劇毒、高毒農藥限制區域銷售、使用制度,農藥、獸藥經營告知制度,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補貼制度,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制度,劇毒、高毒農藥容器、包裝物回收與集中銷毀制度,集中用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統一防治制度,高風險農藥、獸藥目錄管理制度,小宗農作物和特色農作物農藥登記試驗與篩選推薦制度,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經營者進貨查驗制度等多項制度。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國內首個出臺的相關規定,填補了國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政府規章“空白”,細化和強化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增強了監管針對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