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李正先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2-12-13
貫徹落實(實施方案)
3、進度安排
(1)總體進度:
目標在4年內完成。其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在前三年完成,為保證批準證書或許可證書的續展換證對實施周期的覆蓋,第一、二批之間設置一年交叉。
(2)分解進度:
自本方案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前實施第一批農藥乳油產品溶劑更新,在生產批準證書或許可證書續展換證時完成新配方的審批工作。
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實施第二批乳油品種的溶劑更新。
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實施第三批乳油產品的溶劑更新,其中若確有因技術原因暫無法實施溶劑更新的產品,將分別經論證確定緩改、限用、改換劑型或淘汰等審定結論。
4、有關措施
不搞一刀切,分批次與正常的生產批準證書或生產許可證書續展換證相結合,使農藥乳油溶劑更新工作有序開展。
分省市組織《農藥乳油中有害溶劑限量》中的檢測項目培訓。
同步增設生產批準證書或許可證書續展換證的全組分申報要求,并附相關有害溶劑含量檢測報告。
從嚴控制《農藥乳油中有害溶劑限量》中允許10%的二甲苯限量,企業在使用此上限指標時,應說明必須使用的技術原因。
在各批次實施周期內,對生產批準證書或許可證書續展換證靠前的產品,照顧適當后延申報。
供農藥制劑用的溶劑,設立所含乙苯和萘的雜質限量指標并公告。參照國際同類產品的指標,分別為0.1%和1%(Solvesso ND系列溶劑油),農藥企業在與溶劑供貨企業簽訂合同時,應標注乙苯和萘等雜質含量的相應要求,以保證產品達標。
要求各農藥助劑企業,不得使用本方案限用的溶劑來配制農藥助劑產品。并研究設立相應的處罰措施。不支持國際農藥界已普遍限制使用的有害溶劑作為替代溶劑。
組織開展各專題技術交流,鼓勵企業與院所、高校合作開展技術合作、技術轉讓,對關聯度大的技術難題設立科技專項予以扶持。
鼓勵使用經相關資料證明對人、動物和環境安全的生物質溶劑作為更新成分之一,如松脂基植物油、脂肪酸甲酯等。其中替代技術成熟的,組織在行業內推廣。第三批乳油產品清單由相關企業申報、經逐級論證、評審產生。具體要求和申報、評審的程序及表格等,需專題研究確定后另行公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