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張一賓 日期:2012-11-05
酰胺類除草劑存在的主要問題:
1.藥劑自身的毒性問題
主要是產量和影響最大的氯乙酰胺類除草劑存在毒性問題,最關鍵的問題是對水質的污染和內分泌干擾等問題。在歐盟禁用農藥清單中包括酰胺類除草劑有丁草胺、乙草胺、甲草胺、敵草胺等(干擾人類內源激素,對人有影響)。美國對丁草胺、乙草胺、異丙甲草胺也有極為嚴格的管理,例如對異丙甲草胺曾一度停止使用,要求生產廠方提供新的數據。
2.三廢問題
在我國,酰胺類除草劑(尤其是氯乙酰胺類)的三廢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問題。為此鼓勵采用甲叉法生產乙草胺、甲草胺等,以減少廢水排放量。并要求企業綜合利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堿性廢水和酸性廢水,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2003年在國家環保部組織下,我國開始制訂十類農藥廢水的排放標準(這十類農藥包括:雜環類、酰胺類、有機硫類、苯氧羧酸類、菊酯類、磺酰脲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生物類、有機氯類)。
3.藥害問題
酰胺類除草劑對作物存在著隱性藥害,特別是用藥量過大,或施藥后遇持續低溫高濕天氣時,可能會嚴重影響作物的生長。
4.每畝有效成分用量偏高
酰胺類除草劑每畝用量比磺酰脲類高出幾十到上百倍,這就導致除了耕地要承載較多的化學物質(除草劑)外,合成酰胺類低活性產品耗費的中間體數量和成本要高得多,這也是近幾年酰胺類等常規產品出現萎縮趨勢的原因之一。
5.抗性問題
連續多年使用雜草群落發生惡性演變,耐藥雜草逐步發展成優勢種群,使酰胺類除草劑防效下降,使用劑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