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來源: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02-23
浙江作為我國經濟最發(fā)達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環(huán)境保護工作,強調建設生態(tài)浙江。在 “浙江植保雙交會”上,浙江省植物保護檢疫局明確提出,倡導綠色環(huán)保,禁止使用母液配置的草甘膦水劑在浙江使用。國內新安集團率先推出新一代由原藥配制的高含量制劑——30%草甘膦水劑,作為替代10%草甘膦水劑的首選產品,符合國家制劑配制要求。
草甘膦是一種有機磷型除草劑,也是世界上產量最大的除草劑,被廣泛應用于農業(yè)生產中。目前,我國的草甘膦生產企業(yè)大多采用甘氨酸法工藝,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草甘膦稀母液。有數據顯示,生產一噸草甘膦原藥約產生4—6噸的草甘膦母液。對于這些母液,國外企業(yè)大都采用濃縮后深埋的處理方法,我國則將草甘膦稀母液濃縮后配制10%草甘膦水劑。甘氨酸法草甘膦母液濃縮后配制的10%草甘膦水劑,含有大量的氯化鈉,長期使用容易造成土壤鹽堿化,同時甘氨酸法采用的是“一鍋煮”的生產工藝,未反應完全的原料、中間體、雜質等累積在草甘膦母液中,因此母液濃縮后配制的10%草甘膦水劑中含有甘氨酸、氨甲基磷酸、亞磷酸鈉、增甘磷以及重金屬雜質和副產物,長期使用,也會對環(huán)境帶來影響。因此,工信部、農業(yè)部2009年出臺的1158號公告規(guī)定,自從2010年起占我國草甘膦市場近九成的10%草甘膦水劑退出市場。
10%草甘膦水劑退市后,我國新安股份、沙隆達、好收成、捷馬化工、四川福華、四川貝爾、南通江山等草甘膦生產企業(yè)相繼推出30%草甘膦水劑及以上高含量制劑,但仍有一些企業(yè)偷偷用母液配置高含量制劑,這一做法對壞境的破壞毋庸置疑。
在抵制使用母液配置草甘膦水劑的工作中,除了政府要加強監(jiān)管、 企業(yè)加強自律外,普通消費者也應該具備基本的辨別能力。也就是說,消費者應該有區(qū)分使用母液配置草甘膦水劑、使用純原藥配置的草甘膦水劑:一般,使用母液配置草甘膦水劑質地黏稠,液體半透明狀,流動性差甚至掛壁;使用純原藥配置的草甘膦水劑呈水樣,流動性好,清澈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