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合肥在線-合肥日報 來源:合肥在線-合肥日報 日期:2011-11-28
昨天,省質監局發布通知,要求全省質監系統停止受理21種高毒農藥產品生產許可,國家質檢總局已經停止審查批準該類農藥許可證。
逐步淘汰和禁用高毒農藥,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公眾身體健康的必要之舉。為貫徹國家5部門禁限用高毒農藥的第1586號聯合公告,省質監局發布了做好淘汰和禁用高毒農藥產品生產許可的通知,要求全省質監部門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特丁硫磷原藥、殺撲磷原藥、氧樂果原藥、甲拌磷乳油、硫丹乳油等21種農藥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申請。
同時,通知要求全省質監部門依法撤回對于磷化鋅原藥、特丁硫磷原藥和特丁硫磷顆粒劑、林丹、氯化苦、10%草甘膦水劑等6個產品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并要求于年底前完成撤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