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黃岡新視窗 來源:黃岡新視窗 日期:2011-11-10
明明農藥已經過期,可蘄春一農資經營店卻撕下外包裝,貼上自己設計印制的農藥標識。7日,當事人已被工商部門立案調查。
今年7月,蘄春工商部門多次接到群眾舉報,稱其在漕河某農資店購買的除草劑,懷疑系假冒偽劣產品。
漕河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店進行調查,但一直未發現端倪。9月底,“市場秩序優化百日集中整治行動”開始后,該所執法人員對全縣農資市場進行了一場地毯式的突襲檢查。結果,在孫某的農資店里,執法人員發現被撕下的農藥標識的藥瓶及孫某自行設計的農藥標識。
后據當事人孫某交代,被撕下農藥標示的農藥名為禾草靈、野燕枯,因庫存過久,產品已過期,遂將生產日期已過期的除草醚等6種農藥標識撕下,貼上自行設計并印制的農藥標識“不動鋤”、“百悅”標識,重新打碼銷售,并已銷售1箱。
由于《農藥管理條例》中規定了召回制度以后,很多農資銷售商都迫于回收成本壓力而做出涂改農藥包裝上信息的行為,可見條例還需盡快討論出召回制度的具體措施。目前,孫某銷售的一箱假農藥,已被責令召回,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