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1-10-28
10月10日,本報“種糧大戶倉庫發現大量禁用的高毒農藥”報道引起社會關注。第二天上午,定海區農林局就派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實地調查了解。目前,42箱氧樂果已登記保存,石礁農業服務部被責令內部整改。
氧樂果農藥購于鎮海
定海農林局農業執法大隊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當事人、今年55歲的冊子鄉種糧大戶賀忠定,于今年9月通過雙橋鎮石礁農業服務部從寧波市鎮海區駱駝惠民農業生產資料商店購入42箱氧樂果,并存放于倉庫內。該批氧樂果系杭州慶豐農化有限公司生產,每箱20瓶,總計840瓶,總價值6720元。由于其兒子及時發現并阻止使用,事后一直存放于倉庫內未使用。
據調查,定海雙橋鎮石礁農業服務部負責人是應賀忠定的要求,以每箱140元的價格從寧波購入42箱氧樂果農藥,然后轉賣給賀忠定,沒有賣給他人。
氧樂果早被禁止使用
根據農業部公告的其他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農藥名單,以及省、市關于禁止銷售和使用部分高毒高殘留農藥的相關通告,氧樂果禁止在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含瓜果)、茶葉、中草藥生產過程中使用。
2005年,市農林局、工商局、供銷社等3家單位聯合發出一份“告廣大農資經銷戶書”,倡議農資經營戶不銷售氧樂果、呋喃丹等高毒農藥。
農林部門已做出查處
目前,定海農林局對在賀忠定倉庫內發現的42箱氧樂果進行了登記保存。農林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賀忠定農業投入品使用的技術指導和監管,建立完善生產臺賬,并將其生產的農產品作為農藥殘留重點檢測對象,提高檢測密度和檢測頻率。
雙橋鎮石礁農業服務部作為農資經營單位,沒有履行“告廣大農資經銷戶書”中提出的有關承諾,違背了誠信經營的道德準則,被督促進行內部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和經營臺賬。同時,將本起事件作為農資經營單位信用體系考核的重要依據,扎實開展“綠劍”系列集中執法行動,規范全區農資經營單位經營活動,切實維護農資市場秩序和農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