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游紅 來源:貴陽新聞網-貴陽晚報 日期:2011-05-12
今年4月份以來,貴陽市農委在“打三假、防坑農”專項行動中,查獲13噸假農藥。在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不少銷售商在銷售的農藥中,并不愿意花精力對農藥的真假進行辨認。
據執法人員介紹,在開陽縣城關鎮的打假行動中,發現不少“百苦枯”等農藥標識不合格。其中,一種名為“美國樂果”的農藥在相關農業部“農藥電子手冊”上沒有任何記錄。經鑒定,此農藥為假冒產品。
“又是從外地發過來的?”貴陽市農委執法隊員說,4月26日,農委啟動“打三假、放坑農”專項行動,當天就抽查了80個農藥樣本,結果發現,有79個不合格,另一個樣本雖然標識合格,但質量是否過關還待檢查。
此后,農業執法支隊陸續在開陽、修文、息烽等區市縣查獲13噸假農藥,價值逾15萬元,且這些假農藥全部是從鄭州發貨到貴陽。經調查,這些假農藥均是從一些不明身份的“業務員”手中進的貨。
采訪中,一名農資產品銷售商呂某說,每個月都有人來推銷,“要什么農藥,他們就能運什么農藥來,很方便?!?BR> 據了解,貴陽每年都要舉辦多次“農藥經營培訓”。該銷售商說,培訓之后,知道每種農資產品須有登記證號。“‘證號’要上網查詢后才知道真假,我們做小生意的,不會用電腦,也就沒法辨別了。”
記者了解到,不辨認或是嫌上網查詢麻煩的售藥商戶占大多數。
針對發現大量假冒農藥是經過物流從外地“直銷”進入貴陽的情況后,貴陽市農委農業執法支隊負責人孫進說,下一步,貴陽市農委準備把農藥銷售納入“備案”登記。即每個銷售農藥的零售終端必須將銷售品種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標準才能允許進入市場,讓農藥經銷商盡好自己應盡的義務。
孫進說,如果發現違法銷售假農藥的,將按《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對銷售者處所得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