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中國農藥網 來源:中國農藥網 日期:2011-05-05
4月23日,龍江縣局華民工商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時發現華民鄉一農戶在無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非法經銷農藥。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其經營品種有:哈爾濱利民農業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豐秋米旺”丙草胺50%乳劑共22箱,每箱30瓶,每瓶250克,共計7500克;江蘇通維生化有限工商生產的“芐嘧.苯噻酰”10箱,每箱50包,每包60克,共計3000克;大連松遼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24——滴丁酯7箱,每箱20瓶,每瓶400克,共計5600克。華民工商所執法人員經調查核實,該農戶涉嫌無照經營農藥,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依法對其做出了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