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農博農藥 來源:農博農藥 日期:2011-05-03
為推動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深入開展,保障農藥市場監管各項措施扎實落實,河北省制定了“2011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分包督導工作方案”,明確由所領導牽頭,所內工作人員分組對全省11個設區市進行分包督導。同時要求設區市對所屬縣級工作進行分包督導,明確督導責任人和督導職責。
分包督導工作要求是:一是堅持誰分包、誰督導、誰負責的原則。所領導對分包市的督導工作負領導責任。包市人員對分包市的督導工作負直接責任。各分包人員要強化責任意識,以推動和促進工作為目的,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二是合理分配時間,積極組織實施。省、市級督導工作要突出重要時段、重點環節,有計劃、有組織地分階段實施。省級督導工作要深入到縣(市、區),市級督導工作要深入到鄉鎮;三是注意方式方法和手段。督導工作采取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手段,按督導內容和要求查深、查細、查實,掌握各地真實情況;四是及時協助解決問題。對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梳理,及時與當地農藥監管部門交換意見,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加大跟蹤督導力度;五是加強情況交流。各有關單位和包市人員要建立健全督導檢查工作聯系渠道,形成便捷、暢通、高效的督導檢查工作體系,提高督導檢查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對緊急督查事項,可電話通知承辦單位抓緊辦理,并跟蹤了解督辦事項的進展情況。要在每個季度末或每次督導檢查結束后,以書面材料向所領導上報,及時進行通報有關工作經驗和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