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上海證券報 來源:上海證券報 日期:2011-09-09
9月7日和8日, 湖北省環保廳,湖南省環保廳,青海省環保廳,貴州省環保廳等相繼掛出《關于對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公示》, 顯示此次環保核查是應湖北宜化《關于申請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的請示》所進行的, 這意味著湖北宜化的定向增發正在過關鍵的一關.
此次公示日期為2011年9月7日至16日.
按照湖北宜化早前披露的定向增發預案,公司擬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5億股新股.其中, 宜化集團承諾認購股份數額不少于本次發行股份總額的16.20%,且認購金額不低于3.2億元;發行價格為不低于19.30元/股.公司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向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宜化增資20億元用于建設年產40萬噸合成氨,60萬噸尿素項目;使用5億元償還銀行貸款.
從公司披露的情況看,湖北宜化此次定增進展目前尚屬順利.本次發行投資建設項目已于2010年8月5日取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新發改產業[2010]1828號)批復;本次發行投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已于2010年7月21日取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新環評價函[2010]399號)批復;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議案經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獲2011年5月10日召開的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201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099號《關于核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湖北宜化在半年報中透露,報告期內,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投項目新疆宜化40萬噸合成氨,60萬噸尿素項目目前土建部分全部完工,進入設備安裝期.
如此看來,公司已經為定增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只待環保核查順利通過.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要求,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企業核查申請之日起,于3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關機構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和現場核查,將核查結果在有關新聞媒體上公示10天,結合公示情況提出核查意見及建議,以局函的形式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抄報國家環保總局.
對于跨省從事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申請上市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 其登記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與有關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將核查意見及建議報國家環保總局,由國家環保總局報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